Sunday, May 28, 2017

女城主直虎 19

無意中重看了一下一開始寫的直虎文,截圖都是只得十幾幅,為什麼現在動輒都上百喇!我都成了截圖魔人是吧!!!



事不宜遲,開始吧



上回提要:商人方久決定以火繩槍和今川做生意,化解了今川誤以為井伊造火繩槍是為了造反的危機。另一邊廂,虎媽終於了解了政次裝反骨其實是為了守護井伊的苦心了喇,所以他們和好了




方久和政次一起去面見今川聖上,聖上問起方久火繩槍造好了沒,方久支吾以對





聖上大發雷霆亂丟東西,連累我家政次了喇 >__<






政次趕緊迫方久叩頭認錯啦


硬按他的頭 XDDDDD







政次這集的黑色正裝怎麼那麼帥喇!!! >__<



在走廊上和方久談起今川往後的局勢時剛好看到經過的老太太,原來她因為太緊張局勢因此迴光反照病都好了











然後這集政次的戲份都不多,因為劇情主要就是講oppai哥啦(就是《寬鬆世代又如何》的oppai哥 XDDDD)。說身為盜賊首領的oppai哥和他的同黨偷砍了井伊和近藤領地一帶的樹木,抓到他以後婦人之仁的虎媽發現噢這個是之前兩次給我出過主意的帥哥啊,不能殺啊,先抓起來關掉好了


好煩的虎媽呢


然後這裡找來但馬守政次給意見如何處置這個盜賊













政次說理應斬首呀。虎媽聽了說,那就不斬吧。政次謎之眼神,心想:搞什麼,我們不是和好了嗎?幹嗎又跟我抬槓了?





直之問:為何不聽但馬守說的呢?虎媽回:就是但馬守說的我們就要反對啊,他是與我們為敵的你忘了嗎!

政次久違了的反白眼顏藝 XDDDD




久違了的閉眼吞委屈顏藝 XDDDD





虎媽和直之走後,政次質問奧山虎媽到底在想什麼啊





然後故意走近奧山身邊挨近他恐嚇他 XDDDD 好壞啊 XDDDD 壞得好可愛 XDDDD










奧山說因為那人是虎媽的舊相識呀



政次心想:虎媽又到哪裡勾引男人去了呀 XDDDD












心想這個主公為什麼總有事要我善後呀 XDDDD






然後政次找來南溪和尚給他找虎媽來和他對談



虎媽自知理虧,見到政次就想逃,被政次捉住手腕(好可愛啦






政次繼續勸說虎媽要斬了oppai哥,因為長遠來說放走罪犯會危及百姓啊(政次不戀愛腦時智商還是很高能











虎媽回說可是他對我有恩啊



政次回說:不認識的人就斬首,認識的人就放走,這算什麼當家的治國之道啊





虎媽回說:可是老子就是不想斬他!罰他勞動怎樣?




政次閉眼想了想,真沒妳辦法啊,誰叫我戀愛腦上線呢




於是說會想想勞役的具體內容








主公說的話我怎能反對呢?而且我還是暗戀主公的啊





虎媽聽了很開心,都叫政次小名阿鶴了



政次聽到虎媽叫他小名有點不好意思 XDDDD 好可愛






另外再向虎媽報告一下今川局勢。這倆君臣真的能互相信任了啊




 






雖然白晝跟虎媽說了以勞動刑罰代替斬首之刑,可是晚上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對勁,找來直之相討



問直之近藤大人那邊生氣嗎?直之說他很生氣啊



那這樣的話還是交由近藤大人處置比較好啊








如果我們不斬了,近藤大人那邊會怨恨我們啊





這樣也很麻煩啊




近藤大人必定會來大吵大鬧啊



所以說政次沒戀愛腦時智力就會回復正常






那就由我去告知近藤大人吧



直之可是頭一回認同政次啊







虎媽無意中得知了政次反口要把oppai哥交由近藤大人處置時,跑去政次家大吵大鬧,政次捉住她(好有愛





虎媽罵政次說,你最喜歡的孫子兵法不是說不要亂動干戈嗎?為什麼你要殺一個小小的盜賊啊







政次看穿,妳只是拿我喜歡的孫子兵法做藉口而已嘛



說到底妳只是不想殺老相好吧(爆



虎媽說:人家是女子耶~女子最討厭流血耶~



政次瞇眼,心想,這個女權份子,平時就說要當她男子,現在又拿女子身分做擋箭牌,好惡劣啊 XDDDDD




然後虎媽一連串機掰,請慢慢欣賞政次顏藝 XDDDD















說夠了吧八婆? XDDDD



說夠就我來說了





如果那個人拐走虎松那怎麼辦



如果他危害井伊百姓那怎麼辦



主公好好想想妳要保護的東西是什麼吧







虎媽被嗆得無言以對,不過她也不用好好想了,因為oppai哥已經挖地洞逃走了喇 XDDDD


虎媽看到空洞洞的監倉,不禁大叫,那我連日來那麼苦惱要怎樣處置他豈不是個白痴嗎!!!


政次吐槽:對啊,是妳自作自受 XDDDD







然後政次還要去近藤大人那邊替虎媽善後,著他不要告訴今川大人。真是辛苦他了喔




近藤大人也同意不要驚動今川大人,畢竟今川那邊已經很動盪了。政次也因為這樣開始擔心起井伊來






待續

No comments: